为充分发挥优秀案例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助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眼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据悉,此次优秀案例参评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办结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案件,各类参评案例要做到内容详实、真实客观,逻辑清晰、语句通顺,要具有公平公正、普遍借鉴等特点,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活动最终将评选出四大类各20件、共计80件优秀案例。
通知强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广泛宣传、统筹推进,要严格把关,注重推荐质量,确保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的。
通知还对部署启动、推荐申报、评选审定、网站公示、宣传发布等五个评选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