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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支书调解团” 巧心调解献余热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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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样一个调解团,是由老党员、退休老干部队伍组成的,他们创新工作思路,用足“社会乡贤”资源,发挥余热,在当地群众心中很有威望。他们就是由一名离任的老支书带领三名在职的村干部党员组建的“老支书调解团”,入驻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总寨司法所诉调中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老支书调解团”于2021年10月成立,现有调解员13名。

  

  “老支书调解团”充分发挥他们了解邻里关系,知民情、懂民意的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调解团成员在处理矛盾的时候,运用到邻里情,情理融合化解矛盾纠纷。

  “感谢你们主持公道,使我们被拖欠的融资担保贷款得到了解决”。近日,“老支书调解团”成功调处一起拖欠的融资担保贷款纠纷。2022年5月6日,酒泉市肃州区某担保公司的法人代表贺先生来寻求调解帮助,据了解,2018年4月27日,经过肃州区邮政银行向酒泉市肃州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借贷100万,借款后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公司法人代表赵先生未能按期支付该借款,并且不接电话一直未支付。调解室受理了这起纠纷后,联系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次日走进了“老支书调解团”诉调中心,在金额确定后,调解团采取了“背靠背”的模式,对赵先生讲解了本案中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以案说法,以案促调。最终赵先生表示同意调解,鉴于目前还款能力,分期三年偿还,双方调解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酒泉市肃州区总寨村把一个废弃的砖厂场地和机房租给了村民闫某经营,因村民小组管理不善,造成闫某存放的几十吨甜叶菊叶子被水浸泡,于是闫某将村民小组和村委会推上了被告席,判决裁定由总寨村委会赔付闫某甜叶菊的损失款。由于村委会无力支付大额赔款,于是闫某也拒绝支付每年的场地租费,由此引起与农户的土地纠纷。“老支书调解团”了解事情经过后,对案件梳理出了“症结”,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突破口,制定了调解方案,因涉及村组利益问题,决定采取“群众说事会的”方式化解这起纠纷,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最终群众和村委会同时同意继续出租砖厂的土地,重新签订土地出租合同,闫某也自愿放弃村委会承担的甜叶菊的损失款,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老支书调解团”已经成功化解60余件矛盾纠纷,万人成讼率有了大幅度的下降,让纠纷未进入诉讼就得到了有效化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退休不褪色,余热映初心”。他们的调解团队伍还在不断地壮大,更多从村干部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参与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让老支书等一批退职村干部退职不褪色,离职不离岗,充分发挥余热,把“老支书调解团”打造成全区乃至全市“叫得响,拿的出,过得硬,有影响”的调解品牌,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