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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一起案件获评2020年度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两份法律文书入选优秀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2-25 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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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2020年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结果的通报》,公布了2020年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结果,其中,天水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支持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支持起诉意见书》、《秦安县人民检察院诉王窑镇政府怠于履职案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公益诉讼优秀法律文书。

  据悉,在此次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及优秀法律文书的评选活动中,各市、州检察机关共选送案例56件、法律文书54份,省检察院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最终评选出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2件、优秀法律文书9份。

  2020年,天水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国有文物保护等领域,着力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不断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全市共摸排并上报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2件,立案审查358件;发出民事诉前公告42件,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90件,提起诉讼24件,全市公益诉讼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的效果初步显现。

  案 例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食品安全 擅自添加 国家禁止使用 赔偿金按期履行

  【要旨】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生产的豆芽中擅自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物质,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既让侵权人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又保障了食品安全,充分体现出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某某蔬菜批发部将其生产的豆芽部分批发至宝鸡市陈仓区凤阁岭某某粮油店。同日,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区凤阁岭某某粮油店销售的黄豆芽进行了抽检,并于次日将抽检样本送往广电计量检测(西安)有限公司进行检验。同年10月12日做出的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黄豆芽中含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第11号: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同年9月18日,麦积区阔田蔬菜批发部生产豆芽1000斤,销售豆芽1000斤,售价每斤1.2元,销售价共计1200元。张某某上述生产、销售豆芽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诉讼】

  该案案件线索由麦积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于2020年3月10日移送本院公益诉讼部门。2020年5月,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证据不足,麦积区检察院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麦积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遂于2020年5月9日将张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报送至天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审查。

  在天水市、麦积区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积极调查取证,查阅法律法规。认为张某某为追求经济利益,擅自在生产的黄豆芽与绿豆芽中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并进行销售,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张某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8月20日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张某某支付豆芽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12000元;2.对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由天水市检察院、麦积区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经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对检察机关起诉的事实全部予以认可。在合议庭主持调解下,张某某与检察机关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年11月16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要求由被告张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2000元,并在天水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11月19日,在麦积区检察院干警的见证下,张某某将12000元惩罚性赔偿金交付至麦积区公益诉讼专项财政账户,并在天水日报上公开进行了赔礼道歉,目前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已全部履行到位。

  【典型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基础、最重要的民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实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遏制相关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更大的代价促其自省。同时,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突出体现了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