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天水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参评案卷为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从2021年7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评和集中抽查两个阶段。在自查自评阶段,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本机关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工作组,对本机关参评案卷进行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自查结束后,各行政执法机关将自查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目录报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抽查案卷。在集中抽查阶段,市、县区司法局将分别组织力量,采取一卷一表的方式,对抽查的案卷逐卷进行评查,作出评查意见和评分。市级抽查中,将把公安、劳动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执法领域和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案卷作为抽查重点进行评查。抽查结束后,市司法局将对全市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此次参评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遴选,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易发生执法偏差的案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柔性执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好的案件,编撰指导案例。市司法局将对各县区、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编撰的案例进行遴选,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时间步骤,统筹推进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不按时限要求报送案卷、案例和相关资料的县区和行政执法机关,不参与案卷评查先进单位的评选,所报案卷不评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工作纳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考核。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和当前正在开展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通过评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深入查找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要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柔性执法“两轻一免”清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进行评查,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