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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部署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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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推进法治天水建设,市委依法治市办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的通知》,部署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重点对各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2020年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第三考评组反馈我市法治建设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天水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1年天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实地督察两个阶段。单位自查阶段,各被督察单位对照督察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书面报告情况。实地督察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核查资料、检查案卷、随机抽查基层单位等方式分别对各县区和部分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察。

  为确保督察顺利开展,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了督察要点,共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2020年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第三考评组反馈我市法治建设问题整改情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法治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是否存在严重问题等10个方面内容。同时要求被督察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进行自查,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要求各督察组既督工作开展和问题查纠整改,也要发现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力求找准摸透存在问题,切实做到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示范引领,推动法治天水建设规范有序发展。

  目前,各县区各单位正在按照督察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市委依法治办各督察组将于近期赴县区单位开展实地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