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申请司法确认但反悔拒不支付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款的案件。
2021年6月,放暑假的闫某骑着自家的二轮电动车去找隔壁村的同学潘某一起外出玩耍,途中因闫某接打电话便由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车后座载着闫某。行驶途中,在道路转弯处遇驾驶三轮电动车的徐某,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导致闫某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潘某负主要责任、徐某负次要责任、闫某无责。
闫某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他的受伤无疑给本不富裕的家庭增加了经济负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已经让闫某的家庭不堪重负。闫某母亲碍于潘某家是隔壁村的邻居,不好意思索要赔偿,但她听说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可以请求天水市麦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故提交了申请。在调解委员会主持下,闫某母亲与潘某父母达成了调解协议,潘某父亲自愿承担闫某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8000元。双方遂在麦积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工作人员向双方告知司法确认后即具法律效力。
但几天后,闫某母亲来到法庭称潘父并没有按时履行付款义务。经过法庭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潘某父亲,潘某父亲表示,当时签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只是糊弄一下,他不会给钱。法庭工作人员向潘某父亲明确告知不履行协议的法律后果,但潘某父亲仍称不会履行付款义务。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依法将该案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最终,闫某拿到了赔偿款。
司法确认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行为。司法确认对维护调解的公信力,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笔者提醒大家,司法确认不是儿戏,更不是逃避执行的手段,任何藐视法律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