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国家司法救助庭审活动在天水市中院互联网法庭召开。由天水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张永忠与四级高级法官杨江龙、曹小龙组成合议庭,对2022年度天水中院受理的两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审理,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邀请督察室主任苏智勇同志对庭审全程进行监督。
该两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因为案件的救助申请人均在省外,根据天水市和救助申请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如果两案的救助申请人到天水市中院参加庭审活动就必须在天水市和其所在地两地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而两案的救助申请人均在企业工作,如果被长时间隔离势必会造成其工作不便,且会产生不小的隔离费用,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为此,按照“两便”原则,经合议庭决定,利用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的优势,采取网上开庭的方式最终确保了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为两案的救助申请人提供了最大的司法便利。
庭审中,案件主办人利用网络视频核实了救助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并向其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庭审结束后,天水中院第一时间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两案的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8万元整。
司法救助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器,也是一件利民便民的好事。近年来天水中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将好事办好、办实、办快的原则,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办理了多起司法救助案件,有效缓解了救助申请人急难愁盼问题,充分体现了“国家有正义、群众有诉求、司法有温度”的司法救助制度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