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提升顽瘴痼疾整治效力,近期,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根据《全省检察机关顽瘴痼疾智能化数据排查方案》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数据比对方法,深入开展顽瘴痼疾智能化数据排查工作,全面摸排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
积极部署
确保“排查思想”高度集中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把智能化数据排查作为顽瘴痼疾整治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打通各相关部门间数据传输通道,切实把上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顽瘴痼疾智能化数据排查工作,要求检察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充分认识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做好底数查清、任务分解、重点评查、台账建立等工作。制定行动方案。根据《全省检察机关顽瘴痼疾智能化数据排查方案》精神,结合嘉峪关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嘉峪关市检察机关顽瘴痼疾智能化数据排查方案》《嘉峪关市检察机关顽瘴痼疾智能化数据排查分解清单》,确定了6个方面31项具体任务,为准确把握智能化数据排查工作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组成排查专班。针对此次排查数据量大且杂的特点,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由4名党组成员任组长,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的4个数据排查专班,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做好对接,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互通信息、相互配合,通过单独建立数据比对模型,批量对2400余条案件及检察干警信息进行研判分析比对排除。同时,为确保排查结果准确,克服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公安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纪委监委办案平台、法院执行信息系统等多系统平台统计方式、数据指标定义差异性的困难,由2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对相关台账进行二次人工筛查,全力确保数据化智能排查万无一失。仅一周时间内,完成了全市检察数据全面排查,实现“人工低效”向“智能高效”的转变,充分体现“嘉检效率”。
多方联动
确保“数据排查”高度集中
为解决检察数据单一、多部门数据共享难的实际问题,排查专班打破部门、行业、数据壁垒,以“四查”手段,成功实现数据共享。督促自行查。通过逐案研判,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2018年至2021年一季度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审结的59件一审公诉案件梳理排查,彻查是否存在“压案不办”、违规互借办案时间情况;扎实履行案件流程监控职能,常态化开展审结案件审查和重要节点监控,2018年至2021年一季度以流程监控手段共发现法律文书制作瑕疵、办案程序不规范、案卡信息填录不准确等各类问题119个,均得到有效整改;对2018年至2021年一季度办理的165件“不批准逮捕”和5件“绝对不起诉”案件台账进行比对分析,并由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对可能存在问题的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1件、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2件、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3件案件和5件“绝对不起诉”案件(共11件)进行评查,均为合格等次。组织发函查。向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驻嘉峪关市院纪检监察组等发函4份,协调对全市检察机关78名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配偶进行经商办企业核查,对比法人、股东等注册信息,逐一筛查。对收到的9条反馈线索建立台账,进行二次核查,要求涉及人员出具情况说明,解释相应情况,确保客观真实。协同公安查。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自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办理的97件立案监督案件台账与公安机关立案监督逐案回复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未发现检察机关立案监督造假情形;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自2018年以来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相关60条线索台账进行分析,不存在“有案不立”情形;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2019年至2021年一季度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14件6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06件1714人(共1620件2381人)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移送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和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台账进行比对,不存在检察机关受案后未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情形。受理举报查。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掌握检察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摸清底数。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政治部与驻院纪检监察组、控申部门每周定期沟通联系,实时掌握收到的涉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从中找规律、特点和重点,梳理可能存在的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情况,并进行进一步核查。
建章立制
确保“整顿效果”高度集中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通过务实高效的建章立制推进政法队伍建设规范化、法治化。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突出全面从严。结合教育整顿集中整改,从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强化干警日常监管等方面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制定《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暂行办法(试行)》《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政治素质考察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完善检察机关铁规禁令,更好地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检察政治生态明显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素质能力明显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突出规范执法。坚持把顽瘴痼疾整治与检察业务提质增效同抓共促,边查边改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建章立制突破业务难点,以检察工作成果检验顽瘴痼疾整治成效。相继制定《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定》《嘉峪关市检察机关举报线索督查办法》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堵塞漏洞,确保规范执法提质增效。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突出检察为民。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相继出台《领导干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暂行规定》《群众来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指引(试行)》等系列业务规范性文件,更加精准有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下一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压实问题整改责任,落细职责任务,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切实把查纠整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以驰而不息、抓铁留痕的态度和决心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和提升教育整顿成果,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