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集中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近年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该院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在查纠整改环节顺利通过了交叉评查,无一例违规案件。
为保证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质量,2020年5月经该院审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实施办法》,司法技术处即严格按照该办法规范操作开展工作。工作中不轻信罪犯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所办每起案件必须会同刑庭法官、检察院办案人员共同前往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对罪犯重新进行医学检查,取得检查结论后,邀请三名有资质的法医对罪犯是否达到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标准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层层严格把关,从开展工作至今所办理的13起罪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无一例符合条件,所有罪犯都被依法收监执行,杜绝了“纸面服刑”现象。
该院对于患有疑难杂症的罪犯,囿于本地医疗条件,技术处工作人员常常带犯人前往省会市三甲医院进行医学诊断,途中工作人员经常为犯人提供途中餐饮予以全程照顾,同时不失时机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在严格执法中彰显司法温情,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院党组高度重视交叉评查工作,指派司法技术负责人参与,负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查。在5个工作日内共查阅酒泉市两级7个法院100余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通过认真细致的评查,对存在违法违规案件,撰写评查报告近80份,如期圆满地完成了交叉评查任务。
今年5月,按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分类统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数。时间紧任务重,该院技术处负责人带领两级法院10名书记员,查阅了1990年至2013年共23年的3000余件刑事案件。11名工作人员放弃午休连续工作,查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7件、减刑案件12件、假释案件2件,并对查出的案件随即分类制出详表进行分析研判。经过同志们的努力工作,终于获取了1990年至2021年间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准确数字,为“倒查30年”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由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严把技术审核关,坚决杜绝刑罚执行“放水”现象发生,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