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更清楚查明案件事实,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前往嘉峪关市某公司对正在办理的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查看,深入了解案发原由。
2016年,嘉峪关市某公司分别从山东两公司购买了电缆线及电缆头,并供应给第三方企业使用,在使用中电缆头发生放炮事故,给第三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后各方协调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为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在该公司负责人的带领下,合议庭成员进入生产厂区、事故现场及产品存放库房,认真聆听了公司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后期维修整个过程的介绍,从更直观的角度感受事故发生后对企业造成的后果,对案件事实有了更加清晰明了的了解和掌握,为依法裁判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强源头治理,法官深入工厂企业、田间地头,走进企业职工和群众中,了解案发原由,查看事故现场,掌握案件事实证据,为依法裁判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不仅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和良好司法作风的体现,更是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