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磊,200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十五年来,她先后在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公诉处、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等岗位任职,她把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个人的成长源泉与动力。先后荣获“优秀党员”“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2021年1月被中共嘉峪关市政法委员会授予“2020年度嘉峪关平安英雄”。
检察意味着,对违法犯罪说“不”
2013年,徐磊调入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她承办的一起二十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人数多,范围广、链条长,面对案情复杂、线索交织的困境,徐磊所在的办案组一方面主动与侦查人员沟通意见、了解情况,从细处着手,对照每一份证据材料,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放弃一条线索,认真梳理,充分论证,慎重定性;另一方面仔细研读案卷和专业书籍,查阅大量判例和法律规定,对200余份借款合同逐一进行分析统计,对每一份银行明细进行核查比对,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审查卷宗43卷15000余页,完成审查报告260余页12万多字。每次提审都是整整一天,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进行认真核实,并不失时机地进行释理说法工作,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保证了后续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案件办完后,徐磊说,如果把从事公诉工作当做是一种乐趣,用心公诉,你就能感觉到学习业务知识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办理案件也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甚至加班也会是一件让你感觉愉悦的事情。
检察意味着,让更多人感受更多爱
2017年,徐磊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0年正月,徐磊碰到一个之前案件里的小朋友,喊了她一声阿姨,问她还认不认识他,她说当然记得,他说最近自己都在家帮父母的忙,没有出去惹事,徐磊想可能这就是未检的意义。徐磊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涉罪的未成年人年仅16岁,因为父亲出家为僧、生母又属于社会流动人员,他成了事实孤儿,常年在姑姑家寄养,由于经济问题,姑姑等亲属也不堪重负、无暇照料,他由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先后偷盗数十起,在提审他的时候,她发现他并不是那种不可教诲的小孩,只因事实孤儿的现状,导致他有厌世的情绪,经过几次交流,他流露出想继续读书的想法,随后经过多次与他的姑姑沟通、谈心,双方的关系也进一步融洽。在押期间,正赶上中考,经汇报联系,他顺利地参加了考试。对他、对父母、对徐磊而言,这都是一场特殊且意义非凡的考试。直到现在,他的姑姑还会偶尔联系徐磊,告诉她孩子在学校的一些优异表现,每当这时,徐磊就觉得再累也值得了。
检察意味着,不断迎接新的挑战
2019年,徐磊担任了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为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单独部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徐磊主动请缨分管了这项业务,她明白,业务“三合一”要求能力也得“三合一”。于是,她桌角案头的工具书更厚了,需要统筹考虑的事项更多了,熬夜加班的频率更高了、陪伴家人的时间也更少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已经声色初现。在民事检察中,通过组织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梳理摸排了近三年1800余件刑事案件,发现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线索7件,实现了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从无到优的重大突破。在行政检察中,创新了“四位一体”工作思路(个案寻源、类案研究、检察建议、警示教育),即通过个案发现问题,进行类案研究分析,以检察建议填补履职漏洞,附以警示教育打好监管补丁,成功以该模式办理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案5件,开展法治宣讲6场次,参训人员累计达800余人。在公益诉讼检察中,她探索构建了刑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切实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和成功率,极大地提高了被损害生态环境的修复效果,李某某失火案、马某某非法采矿案、张某某等人盗伐林木案的顺利起诉及判决,证明了该机制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徐磊始终相信,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惟有辛勤工作,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也惟有默默耕耘,才能在戈壁大地上开出绚烂之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