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检察官“化身”调解员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3-30
字号:A A    颜色:

  2021年6月,甲乙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为某项目提供石料,合同约定了双方的合作期限及工程结算方式、单价等内容,但对决定工程结算量的凝灰岩系数未作明确约定,双方由此产生矛盾,从生产现场闹到乡镇,又从乡镇闹到司法所,前后历经三次调解仍不能达成和解,造成项目工期延迟。眼见矛盾愈演愈烈,嘉峪关市峪泉镇政府便依据市委政法委关于“三官一律”的相关规定,向检察官寻求帮助。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收到矛盾纠纷调解求助后,先后联系了峪泉镇综治副书记、峪泉镇派出所及司法所了解情况,掌握了矛盾双方发生纠纷的前因后果。在矛盾调解现场,检察官通过倾听矛盾双方利益诉求,查阅了双方提供的资料,总结并归纳双方争议点为凝灰岩密度系数。检察官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从法律层面向双方说明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边为双方从情理两方面出谋划策,向其说明合同中该条款约定不明的补救方法,并向其阐明了不同解决问题方法所要付出的综合成本。在调解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双方矛盾。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抓手,通过面对面、近距离与居民群众沟通交谈,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听群众所需,解群众所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