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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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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和《甘肃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9月1日,金昌市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陈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县、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五大类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宣布了《中共市委办公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昌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讨论了《金昌市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金昌市社区矫正协调联动工作细则》草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围绕如何发挥好社区矫正协调联动机制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作为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部分,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刑事执行一体化理念的充分体现,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对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要做到四个“明确”。一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属性和工作目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既要保障刑事执行、维护司法公信力又要保护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做到依法管理和保障人权相统一。二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以专门机关为主体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统一。三要明确社区矫正机构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做到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相统一。四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执行程序。将监督管理和教育方式有机结合,做到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统一。

        会议要求,要完善体系建设,努力形成社区矫正工作整体合力。一要加强三个建设,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机构和部门协作机制建设,为切实承担好执法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要强化三项措施,打造过硬队伍。要配齐配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继续做好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四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三要用好三支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大力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动员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参与,不断充实工作力量。四要夯实三个保障,筑牢工作基础。要加强矫正工作经费、场所和信息技术保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