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永固司法所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抓好人民调解质量成效的基础上,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加强辖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认真谋划部署
在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上抓规范。该所积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人民调解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争取得到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大力支持。
健全组织网络
在拓展领域、有效覆盖上抓规范。在人民调解具体工作中,该所指导各村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创新发展与规范完善、建设管理与作用发挥并重,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农业生产第一线。达到了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覆盖。
加强队伍建设
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抓规范。该所结合各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调解员管理指导意见和教育培训规划,规范人民调解员选拔任用,把熟悉法律政策、熟谙村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热爱调解事业的各界人士吸纳到调解员队伍中来,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各村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员专题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健全制度体系
在创新机制、协调联动上抓规范。在人民调解内部管理工作上,统一建立岗位责任、纠纷登记、纠纷排查、重大纠纷集体研究、信息报告、回访等工作制度;建立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调处制度以及预防、预测、预警措施。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建设。
坚持依法调解
在严格程序、提升效能上抓规范。在开展人民调解活动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早排查、早介入,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成效。严格遵循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推进纠纷调解程序合法、协议合法,规范纠纷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协议书制作、回访以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