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法院有力有效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巡回审理,法院干警行程六百余公里,历时十六个小时,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2021年3月19日上午,原告贾某向肃南县人民法院祁丰法庭提交起诉状,诉称青海省祁连县央隆乡村民海某、依某拖欠贾某购买牛羊款长期未偿还,贾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其牛羊款。
通过对案情进一步了解,办案法官了解到该案被告住所地距我县三百余公里,路况复杂,且被告依某年龄较大,到庭参与诉讼的难度大。为方便群众诉讼,办案法官随即向院领导汇报案情。3月19日下午,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国平带领法警赶赴祁丰藏族乡,与祁丰法庭审判团队组成巡回审判庭。3月20日上午7时,巡回审判庭从祁丰藏族乡出发,翻越海拔4031米的吊大坂,穿越二指哈拉大坂,历时六个半小时行程三百余公里到达被告住所地。
本案仅仅是肃南县法院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肃南县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保障群众诉讼权利,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诺言,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更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