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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乡村振兴——张掖市检察院启动助力乡村振兴快速行动模式

来源:张掖市委政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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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扎实落实最高检和省检院强化涉农检察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张掖市人民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推出“检察+”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模式,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持续帮扶不走样,有力巩固脱贫成效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并不意味着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任务已经完成。脱贫之后,巩固脱贫成果、服务促进乡村振兴依然任重道远。市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立足长远,在开展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上持续发力,深入推进“一把手工程”,进一步靠实1名党组成员专职负责帮扶工作,2名干警专职驻村定点帮扶,7名党员领导干部联络帮扶全覆盖的工作责任,确保“四个不摘”有效落实。紧盯富民产业培育,人居环境提升和返贫监测,持续开展定点帮扶,以实际行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职能服务多层次,扎实贡献检察力量

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与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相结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一是依法严惩“三农”领域犯罪。始终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占挪用、盗窃诈骗项目资金的犯罪,依法惩治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和寻衅滋事等犯罪,主动对接纪委监委,提前介入纪委监委办理的侵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职务犯罪,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司法助力平安乡村建设。1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批捕涉乡村领域犯罪34人、起诉137人,批捕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等黑恶势力犯罪2人,监督立案5人。二是保护涉农领域合法权益。持续完善涉农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诉讼结果、诉讼过程和执行程序“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对侵害农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裁判、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加强对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和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范围,保护涉农领域生态环境和国有、集体土地权益。1-5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11起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7件、劳务合同纠纷3件、侵权责任纠纷11件,帮助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及赔偿费用20余万元,发出与乡村振兴领域相关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7件。三是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加强释法说理,高度重视乡镇村社群众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办理,健全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强迫劳动等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财产权益的犯罪,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等专项检查活动。1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处理群众信访298件,审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民事申诉案件38件,行政申诉案件6件,召开公开听证会47件。

传递司法温暖情,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一是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合公安、司法、社区乡镇等,督促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措施,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司法关爱及日常帮扶。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话语给孩子们宣讲基本法律知识、日常独处安全自护方法,教孩子们如何防范和保护自己。二是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为弱势群体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受理等法律服务。本着“应救即救”的原则,把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名副其实的“民心产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困难群众,及时介入、优先评估、加快审批、联动社会救助力量,切实有效解决被救助人困难。1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8件,已导入程序办理7件。三是着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运用“两微多端”平台,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乡镇村社、公开听证、检察宣告、定期发布涉农案例等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提醒群众平常多注意多观察井盖,共同守护“脚底下的安全”,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镇村社、法治安全等巡讲20场次、心理健康辅导讲座3场次。在乡镇村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1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余人次,1万余名基层干部群众接受了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