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山丹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为更好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构筑社会稳定防线,山丹县检察院不断拓宽民事检察业务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渠道,办理了一起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
2019年6月至8月,申请人肖某某等8人在李某承包的哈密至巴里坤段高速公路防洪导流坝工程上从事劳务工作。期间,李某向肖某某等人支付了部分工资,下剩工资55670元李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付至今。山丹县检察院收到肖某某等8人的申请后,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仔细核查案件材料,认真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申请支持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支持8位农民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联系,随时掌握案件最新进展情况。日前,该案已作出民事判决并生效,县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
长期以来,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劳动者工资是维系生存的物质基础,能否顺利拿到工资,不仅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体现和必要延伸。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积极调查取证,多方沟通协调,与法院形成合力,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和“以人为本”的司法情怀,与国家优先保护农民工工资、优化农民工生存环境的精神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