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当时黄院长一行走访企业的时候,我顺带提了一下我们一家企业面临的涉法难题,竟然真的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人民法院了……”张掖市浙江商会会长王义海说。8月9日上午,张掖市浙江商会会长王义海及涉案企业负责人将一面印有“纾困解难,情系民企”的锦旗送到了中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的手中。
事情还要从今年4月19日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永利带领市区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赴张掖市浙江商会开展“访百企解难题”活动说起。黄院长一行在走访浙江商会时,张掖百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盛矿业)的法定代表人孙某(浙江籍)提出,其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因涉案金额较大,无法按期履行,在甘州区法院、山丹法院及张掖中院有多起执行案件,致使百盛矿业法定代表人孙某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致百盛矿业无法通过年检,企业处于瘫痪状态。希望法院能够采取柔性执法措施,让企业顺利通过年检,从而盘活企业,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座谈会后,黄院长立即安排张掖中院执行局与甘州区及山丹法院执行局联系,对百盛矿业及孙某涉及的案件进行剖析,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两级三家法院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相关案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后,深入企业查看了该企业实况,最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确定由孙某出具保证书,帮助企业通过了年检,企业将用所得收益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法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践行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现该企业已顺利通过年检,待通过安全评审和环境评审后即可恢复生产。据悉,该企业正常生产后年产硅矿石可达30万吨,生产价值约为1000万元。孙某表示,法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并未竭泽而渔,而是采用授之以渔的执行方式,待企业正常生产后,他将第一时间用所得收益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担保义务。
黄院长表示,近年来,张掖市企业经营面临的风险和困难增加,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张掖两级法院执行法官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跑了一批企业家的情况,既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又向涉案企业传递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