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司法局主动担当、强化统筹,以“三个抓手”,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一是念好规范执法“紧箍咒”,提升干警执法能力。出台《肃南县社区矫正对象积分制考核奖惩办法》《肃南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阶段教育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考核内容空洞、考核方法单一、抓不住关键等问题,提高了分类管理的精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印了《肃南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南》,为基层提供了一套实用管用的“实操手册”。对照《甘肃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案卷评查标准》,对2010年以来入矫的262名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集中归档,社区矫正管理干部执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规范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筑牢监督管理“防火墙”,强化矫正安全屏障。实行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一日一见面、一日一报告”,加强核查登记。依托“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监管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手机GPS定位,时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实现了“人在网上走、事在网上办、结果网上查”。建立“社区矫正微信群”。通过“微”帮教、“微”关注、“微”启迪、“微”管理,实现了“零距离”监管,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实效。启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立专人专管机制、横纵协调机制、核实核查机制,畅通社区矫正衔接、调查评估协同、法律援助协办等工作流程,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数据协同互通,实现“精密监管”。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公检法部门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针对工作中执法不规范、有疏漏的司法所下发了督查反馈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并要求限期整改。2020以来,累计开展信息化核查560余人次,开展个别教育谈话 35人次,开展风险评估34人次,对12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训诫、警告。
三是架设亲情帮教“连心桥”,彰显暖心帮扶优势。强化依法助“人”。加大对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拓宽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强化精准帮“人”。组建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律师、村(社区)干部等组成社区矫正帮教队伍,采取“你点我帮”方式实行“一月谈”机制,每月对辖区内的重点对象逐一开展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家庭情况及近期打算,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脱漏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参观石窝会议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历史,唤醒矫正对象内心正义感,主动改造自我,积极融入社会。强化联动扶“人”。依托县职教中心建立的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及技能培训等内容,帮助他们重建自尊和信心,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2020年以来已开展技能培训53人次,指导就业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