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张掖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1.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资格管理规范化。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监管,统筹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上岗、培训教育等工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使用和管理工作;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加强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3.持续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做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落实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互联网+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考核评估制度。
4.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老党员、老教师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5.努力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加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强化人民调解员信息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矛盾不上交”行动。
6.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结合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法律进家庭”为抓手,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评选活动,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