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检察机关把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实实在在融入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在办案中实施“六个同步”,有效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和涉案矛盾纠纷化解,让社会公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同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加强与控申部门沟通协调,把对案件的审查工作延伸至案件受理阶段,对申请监督的当事人由控审部门和民事检察部门联合接访,一次性明确告知应受案所需全部申诉材料,为案件审查提供参考,提高办案精准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对案件的审查更加突出当事人诉求内容,根据案件审查情况,适时采取当面听取意见、电话交谈沟通、提交书面意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做好案件审查工作。
同步进行证据调查核实。高度重视涉案证据的审查认定,对经过审查认为生效裁判内容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采信错误,通过阅卷及审查现有材料难以认定的,以及案件审理程序和执行活动可能存在在违法情形的,及时启动依职权调查程序,实地走访涉案现场或相关部门,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与原承办法官交换意见,使案件的处理更具合理性。
同步开展案件和解工作。在开展案件审查工作的同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检察和解的权利,积极做好促和工作。发现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将彼此意愿代为传达,使各方获取更多有关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的信息,消除或降低不切实际的心理预期。同时,采取“公开听证+检察和解”的方式,以公开促公信,借助第三方力量促进当事人和解,搭建释法说理、消除分歧平台,提高当事人对检察办案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引导当事人对案件纠纷事实形成客观理性认识,循序渐进做好促成和解工作。
同步做好信访风险防控。增强办案风险意识,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重点案件,同步做好信访风险评估工作,制作办案风险评估表,持续监测风险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防止涉检信访事件发生。对案件作出结论意见后,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继续关注当事人动态,适时回访,认真听取对检察办案的意见建议,做好情绪疏导和答疑解惑工作。
同步化解涉案矛盾争议。办理案件既审查案件本身内容,又关注解决案件背后矛盾纠纷,做到事心双结,体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用心用情促进案结事了。关口前移,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向当事人明确告知诉讼风险及检察机关办案相关规定,引导当事人对检察监督工作形成全面客观认识。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换位思考,寻找问题症结所在,消除对立情绪,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同步宣传民事检察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具体案件审查办理,着重围绕涉及群众性利益、当事人对法律适用存在误解、事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案涉社会弱势群体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将以案释法融入民事检察办案每个环节。积极主动参与“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普法释法,为社会公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民事检察监督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