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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检察机关四举措强化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情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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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张掖市检察机关坚持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责任,依法主动救助因案遇到困难的群众,源源不断地传递检察温度,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2021年张掖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29件30人,发放救助资金116.5万元。

 

突出延伸国家司法救助范围 实现应救即救

 

  以深化“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抓手能动履职,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扩大救助范围。

  以刑事案件为基础,逐一筛查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环节办理救助,基本实现检察办案环节“应救即救”“应救尽救”。

  以民事案件为延伸,针对近几年司法救助案件刑多民少的情况,加大民事案件的关注力度,将民事案件被侵权人的救助纳入司法救助工作重心,保障司法救助政策全面惠及群众。

  以重点救助对象为突破,重点关注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保证特困群众能够最大程度上得到帮助。

  如办理的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杨某某系退役军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且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检察机关了解情况后,严格按照涉军案件“快立、快审、快报、快批”原则,积极与当地政府、政法委沟通协调,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帮助解决家庭生活困难,这是张掖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起涉军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突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凝聚工作合力

 

  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率为出发点,注重吃透上情,打通左右,为更好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凝聚广泛合力。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控申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合作,主动了解案件情况,重点关注和甄别案件提请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及时发现救助线索,凝聚救助合力,促进依申请救助模式向依职权救助模式转变。

  加大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延伸国家司法救助范围领域,弥补救助工作短板,扩大救助案件线索来源。积极与省检察院、张掖市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就案件救助范围、救助金额、救助条件等问题及时汇报请示,达成共识,争取更多支持,切实为困难群众救助提供“绿色通道”。

  如办理的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蒋某某系聋哑人,其母被害后,生活难以为继,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线索,控申部门介入后,经多次走访核实,召开部门会议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并对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认为该案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最终为蒋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3.6万元。

 

突出司法救助政策宣传 提升群众参与度

 

  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主体责任,加大司法救助政策宣传,不断提升司法救助政策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充分利用“传统式”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利用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等活动积极向群众宣讲司法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司法救助的知晓度,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渠道。

  积极打造“案例式”宣教。落实以案说法制度,利用新兴媒体、传统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扩大救助影响,确保救助效果的最大化。

  主动开展“上门式”宣讲。结合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主动入户走访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救助的认识,促进群众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办理的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王某某系未成年人,母亲去世后,无人照料,生活极为困难,控申部门在全力保证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案件专人承办且进行上门走访慰问,有力带动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最终为王某某申请到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让检察温情和司法温度再次点燃未成年人成长希望,走向“未”来。

 

突出案件后期跟踪回访 巩固救助成效

 

  始终坚持将司法救助金的使用监管作为司法救助的工作重点,强化对救助效果的后期巩固,不断提升救助成效。

  监督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救助“实”效。重点关注和监督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到实处,用在正处,产生实实在在的救助效果。

  建立后期跟踪评估机制,促进救助“长”效。建立完善救助效果评估反馈机制,定期对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跟踪评估,从被救助者身心恢复情况、生活居住情况等方面进行阶段性评估,形成动态跟踪回访台账,促进司法救助工作纵深发展。

  完善后续对接服务,实现救助“深”效。建立重点救助对象持续对接服务,重点关注已享受司法救助政策但生活仍然贫困的救助对象,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社会救助措施,深化救助效果。

  如办理的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杨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子被害后,罹患抑郁症、焦虑症,无法从事体力劳动,生活困难。杨某某向县一级检察机关提出救助申请后,经检察机关受理审查,并层报上一级检察机关核实后为杨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该案系检察机关加强内部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案例,实现了司法救助与地方政府精准扶贫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