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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筑牢公平正义“防火墙”——张掖市中院念好“六字真经”确保“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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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张掖市中院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重要抓手,既发挥好“头雁”作用,又抓好条线工作落实,通过筑牢干警“思想关”、强化“报告关”、完善“制度关”、念好“六字真经”,严防干预司法行为,筑牢公平正义“防火墙”,确保“三个规定”落地生根,促进司法更加公平公正。

 

坚持“先”字当头 领导干部带头填报

 

  全市两级法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张掖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小鹏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的重要性,带头落实记录报告,带头抵御违规干预过问。2022年以来,张掖市中院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记录填报42次,其中,一把手填报12次,向干警积极传导了准确填报的信号,树立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

 

坚持“深”字为基 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本部门记录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全院共设廉政专员16人,对各部门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干警及时、如实、规范填报。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政法系统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干警行为设置禁区,确保令行禁止。全体干警层层签订《承诺书》,为落实“三个规定”划出底线、亮明红线,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

 

坚持“准”字为纲 确保执行制度到位

 

  要求干警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今年以来,全院干警记录报告649人次,“逢问必录”的氛围逐渐形成。

 

坚持“严”字为要 日常监督不断强化

 

  驻张掖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和张掖市中院督察部门加强对平台填报情况的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定期抽查平台填报库,对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做好汇总分析、月报、季报和线索核实工作,每季度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对长期“零报告”、记录报告不规范的部门,依规依纪进行提醒约谈。今年以来,共通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2期,发出工作提醒5次,不断增强干警对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 人情案、金钱案。

 

坚持“树”字为本 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结合整改落实“三个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边分析、边研究、边完善,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向统一、“抓常”与“抓长”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出台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同时,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以制度落实提升治理效能,不断促进廉洁公正司法和案件质效提升。

 

坚持“舆”字为导 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全市法院充分利用自媒体和主流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媒体、开通“三个规定”廉政彩铃、滚动播出关于“三个规定”的宣传画面、向群众发放宣传页等宣传形式,就落实“三个规定”开展主题宣传,广泛宣传“三个规定”的内容,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让践行“三个规定”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为促进依法公正履职,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