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张掖市民乐县检察院把智慧检务建设作为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方式,细化工作举措,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管理,全力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成立民乐县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亲自抓、亲自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工作,落实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关于项目建设的决定(决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规规章,在规划、决策、实施各环节实行合法性审查,审视项目建设法律依据,确保项目建设依法规划、依法决策、依法实施,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智慧检务工作责任链。
完善建设机制,明确建设重点。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认真分析研判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需要和发展方向,紧紧抓住智慧产品应用和检务保障两个基本点,以智慧检务助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为方向,制定《民乐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梳理出75项重点建设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便利检察人员更好服务人民为导向,建立信息化建设需求上报机制,合理规划、设计智慧检务建设项目。
坚持科学管理,优化工作方式。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院党组对智慧检务建设的领导和统筹安排,实施拟申报项目清单化管理,并安排专人跟进、协调、沟通,确保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用活用足资金使用、管理、扶持等各项政策,多渠道筹措、争取资金,为项目建设持续提供“源头活水”。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商品阳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公开招投标依法有序进行。
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建设成效。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常态化检查施工队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平稳开展。按照“适用、耐用、好用、爱用”的标准和“绿色环保”要求购置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化产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申报、招投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支付款项等事项均提请党组会议研究,集体做出决定。检务督察专干适时开展项目重点建设环节廉洁状况评价,确保项目、人员廉洁。
注重科技引领,强化效果运用。在完成桌面云平台、公开听证室、未检办案区、智能物证保管室,完成楼宇广播系统、食堂和卫生间改造、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无障碍电梯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智慧检务软件应用培训,提高检察人员信息化能力。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侦查监督平台和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应用,熟悉办案流程,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以科技化、信息化办公办案产品引领检察人员增强规范意识,规范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