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甘州区法院执行干警灵活采取执行措施,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被执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2019年4月,张掖某建材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供货合同书,约定由建材公司向建设公司供应价值73万余元的建筑材料,建设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建设公司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但建筑公司却在支付了20余万货款后,拒绝支付剩余欠款,建材公司遂将建设公司诉至甘州区法院。案件审理后,建设公司主动偿还建材公司部分欠款,但剩余的32万元欠款却迟迟未见履行,建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就采取执行网络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企业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走访调查,该建筑公司并非不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而是因年底停工、疫情影响,导致企业收益不佳才无力支付。执行法官遂对该案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估,考虑到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失信惩处,不仅会造成企业损失,更会影响企业发展,执行法官于是调整执行方式,与双方企业进行深入沟通协商。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建筑公司同意以房产做担保,保证三个月内履行全部欠款,建材公司表示可延长还款时间。最终,建设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了全部货款,该案顺利执结。
一直以来,甘州区法院努力将“案案关乎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案件执行全过程,切实履行司法职能,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