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第三届庆阳仲裁委员会换届大会在甘肃省庆阳市委市政府1号楼召开。会议宣读了省政府、省司法厅有关换届批复文件,以及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三届庆阳仲裁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为第三届庆阳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充分肯定了第二届庆阳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向新任第三届庆阳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表示祝贺,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要牢记仲裁使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仲裁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为重点,全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仲裁工作新格局。
要完善体制,规范仲裁发展。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是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仲裁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财务管理方式比照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仲裁,不得干预仲裁裁决,不得干涉仲裁委员会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要认真执行委员会的决议,接受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做好案件受理、案件管理、仲裁员管理、业务发展、档案财务等工作,确保仲裁工作顺畅运行。
要强化担当,加大推行仲裁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实行重点突破,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抓好重点行业仲裁制度的推行,选择石油、煤炭、金融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和单位作为工作重点,把仲裁服务延伸到基层,积极参与乡村、街道、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探索智能仲裁,提高网络仲裁效率,降低仲裁费用,促进仲裁制度向纵深拓展。努力拓展业务。
要严格依法仲裁,确保仲裁办案质量。加大案件调查力度,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要准确适用法律,裁决案件应当说理充分,依据明确。在案件审理中,要坚决防止虚假仲裁、套路贷,严防黑恶势力借助仲裁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要加强支持监督,确保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仲裁工作的开展。要完善司法支持监督机制。庆阳仲裁委要主动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建设,进行诉仲对接,切实为人民法院减轻诉讼压力。
会议指出,新一届仲裁委员会肩负着十分重要的发展使命,也承担着通过发展仲裁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任务,仲裁委全体工作人员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仲裁优势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