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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议 市中院李明院长主持会议 市检察院张志利检察长列席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1-06 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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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午,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明主持召开2020年第17次审判委员会议。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利及相关办案同志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会议。

审委会上,承办法官就张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的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汇报。张志利检察长及检察院其他列席人员分别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发表指导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检察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表决。会议过程规范严谨。

李明院长表示,张志利检察长自2018年12月份以来,先后四次列席我院审判委员会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体现了对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高度重视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法检两院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审判委员会司法决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市法院将不断推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良性发展,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水平,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张志利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是履行法定职责,也是共同维护并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要求。同时,也有助于不断强化和改进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工作。下一步,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不断探索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模式,以务实态度共同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并将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