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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平正义撑起权利保护蓝天——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常喜娥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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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气好、性格好,办案能力强,很有亲和力。”这是许多案件当事人对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董志法庭副庭长常喜娥的评价。多年来,常喜娥在董志法庭的办案率和办案量均名列全区法官前茅,无一起错案发生。

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用法律的公平正义为基层群众撑起一片权利保护的蓝天,在民事审判中屡创佳绩,先后多次荣获全市、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20年,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公正审判不辱使命

2013年,常喜娥在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时,经过前后多次鉴定,鉴定结果均对原告不利。她依法判决后,原告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跑到常喜娥家中威胁并要求其改变判决,常喜娥义正严辞地告诉原告,每一个案件的判决都是公平正义的体现,不可能因为威胁就改变判决结果,要是怕威胁,就不当法官了。原告看到常喜娥大义凛然,又托人给她送礼,也被常喜娥谢绝。

2015年,常喜娥接待了一名特殊的案件当事人。当事人是位盲人,他诉说儿子给别人干活时,手指不慎被切掉,双方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下,希望法官主持公道。常喜娥一边倾听盲人的诉说,一边指派工作人员叫来被告,当庭进行调解。被告想不通原告是自己将手切掉的,他为什么还要赔偿。常喜娥耐心解释有关法律条款,讲明法律道理,经过反复沟通,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天下午被告便将赔偿款交到法庭,原告收到赔偿款后,给常喜娥送来了一面“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

心系群众赢得称赞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群众的评价才是最高的奖赏。”常喜娥每年都会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她非常珍惜这些荣誉,经常对干警说,“我们当法官的就是要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把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放到审判工作的首位。”

多年来,常喜娥公正高效地审理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审判工作中,她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积极主动回应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在办案过程中,她尊重热情接待当事人,及时解答当事人的困惑,做好导诉工作,注重细节,从工作点滴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赢得群众称赞。

侠骨柔情善待家庭

常喜娥出身贫寒,大学毕业后,为了照顾年迈的父母,她放弃在省城的工作,回到家乡做了一名基层法官。自从工作以来,不论刮风下雨,她都要每周腾出陪伴父母的时间。

1996年的一天,她正在宁县调查一起人身伤害案件时,家里打电话说母亲病情严重,她接听电话时满含热泪,只好让哥哥先陪母亲住院,直到她办完案才赶回去看望母亲。此后,母亲在哥哥家养病的日子,她每天处理完工作都要骑自行车到10公里外的哥哥家中探望母亲。

2004年,她的丈夫作出违法的事,作为法官的她意识到丈夫涉嫌犯罪,面对法律,她没有退路,主动规劝丈夫自首。在丈夫服刑期间,她孤身一人带着孩子和年迈的婆婆共同生活,不仅要做好自己的工作还要照顾老人孩子,努力撑起一家人的生活。丈夫刑满释放后感激涕零,改过自新,她的家庭才迎来希望的春天。在孝敬老人面前,常喜娥对婆婆也像对母亲一样对待,让婆婆过着无忧的晚年生活。常喜娥的婆婆说:“我这辈子遇到了一个好儿媳,一个孝顺的法官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