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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法律监督立场维护公平正义——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春芳

来源:庆阳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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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法律监督的立场, 办好每一起案件,解决好每 一个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三级高级检察官陈春芳参加检察工作24年来,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先后7次被庆阳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公务员,3次被市检察院、市委荣 记个人三等功,2015年荣获市妇联“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今年6月被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精益求精勇于担当

2015年12月,陈春芳在接手办理10件虚假诉讼案件时,为达到精准抗诉的目的,她详细了解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日行300多公里核实证人证言,夜以继日地完成核实任务。在受理法院作出损害国家利益的10件虚假调解案件时,她快速调阅原审卷宗,查明事实真相,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促使10件抗诉案件全部改判,维护了法律权威。

针对近年来抗诉案件改判率不高的问题,陈春芳与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多次交流、座谈,建立抗诉案件交换意见机制。她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邀请法官和律师召开座谈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的措施做实做细。20年来,陈春芳每年独立办理各类申诉案件40余件,接待来信来访100余人(次),所办案件和制作的法律文书被高检院、省检院多次评为“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

更新理念服务人民

2019年在办理9件因祭祖失火毁林公益诉讼案件后,陈春芳对全市近3年发生的此类案件实地调研、分析,发现因清明祭祖失火毁坏林木12000多亩,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经庆阳市检察院决定后于去年清明节前向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市、县、乡、村四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行动,清明期间未发生一起失火案件,既维护了公共利益,又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在办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陈春芳与县级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先后十几次深入现场调查取证,走访群众50余人次,与相关行政部门座谈8次,同被诉单位沟通,消除顾虑,向专家教授请教专业知识,向办案法官反复阐明该案提起公益诉讼的意义,交换意见,最终法院审理并当庭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在办理的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陈春芳大胆尝试,与法院多次沟通会商,法院作出了“民事附带行政”的创新性判决,两案的成功办理,为庆阳试点工作打开了局面,为全省提供了可借鉴的新鲜经验。

在办理付某等人盗伐林木破坏环境系列案后,面对生态环境被破坏,而原地不宜修复补植的问题,陈春芳大胆创新,积极与市司法局、林草局协商,共同开展了全省首次以“毁一棵树,补一片林”为主题的公益诉讼被告人“自新补植”专项活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目前这一做法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