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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盗墓笔记”!子午岭林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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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掘古墓几十座,倒卖文物几十件,涉案达20余人的盗掘古墓葬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于10月21日由子午岭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庆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派员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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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岐黄故里,周祖圣地,庆阳地区仰韶文化、齐家文化、寺洼文化等遗址众多,香包绣制、剪纸皮影、唢呐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蓬勃发展。得益于独特的文化资源,庆阳地区的文化经济效益日益提升,然而在良好的发展形势下,一批人却对古墓葬和古文物动起了歪心思,想趁机发笔“文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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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邵某为盗取文物出售获利,蓄意密谋伙同他人,携带洛阳铲、金属探测器等作案工具进入子午岭林区腹地等地,多次挖掘古墓葬并盗窃文物,盗走多件珍贵文物,包含三级文物、一般文物,后又倒卖所窃文物,获利丰厚。经甘肃省博物馆文物鉴定站鉴定评估,被盗文物均具有历史、艺术、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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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应以盗掘古墓葬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盗掘活动对古墓葬及随葬品造成破坏,对地区历史文化和考古学造成不可逆的损失,也对古墓葬所蕴含的科学价值和研究价值造成严重破坏。公诉机关认为该犯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公共利益,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案开庭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已经进行了调解,被告对盗挖现场进行修复回填,对其错误行为公开登报,诚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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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就案件事实认定进行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依法进行了陈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因本案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法庭将进行评议后择期宣判。

案件意义

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见证,是珍贵的遗产。子午岭林区法院通过依法审判,对文物古迹进行了有效保护,同时也用这起案例警示广大群众,不是所有的盗墓都能变成《盗墓笔记》,现实不是小说,盗墓不是儿戏,对文物遗迹切莫动歪心思,爱护守护才是应有之义。

庭审支持

按照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子午岭林区法院对社区防控、庭审警力保障、综合保障等工作做了完整预案。西峰区法院、庆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等兄弟单位积极协调审判场地,提供警力支持,确保了庭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