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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 集中开展河湖联合执法检查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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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深化“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协作机制,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司法手段有效预防和惩治涉河湖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近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同市河长办、市公安局集中开展全市河湖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督查分3组赴8县(区)16个乡镇,下沉11条重点河流沿线,采取查阅各级河长制资料、随机巡查河道、现场复核“四乱”问题、拨打河湖长或监督举报电话、座谈反馈等方式,对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河湖联合执法、河湖长履职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和指导。

  从督查情况看,自开展协作机制以来,各县(区)对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普遍高度重视,通过积极谋划推动,加强巡查监管,持续发力整治,河流面貌明显改善。全面构建了“河长制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成员单位+社会监督员”的组织体系。检察机关与市、县河长办开展督查、河湖巡查17次,下河解决突出问题,推进问题整改和管护措施落实。水务部门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制定下发了实施河湖警长制和河湖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并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结合“2021春雷河湖管护”“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等专项整治行动,摸排整治河湖“四乱”问题,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执法22次,解决违法案件6起。通过集中清理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河湖治理难题。“河长+检察长+警长”制开展以来,在全市县、乡、村级的共同努力下,全市121条河流、26座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初步实现岸线资源优化配置、集约开发和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