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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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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和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要求,4月24日至5月7日,庆阳市司法局选取市直执法事项较多的庆阳市公安局等12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督查,并对调研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从调研督查情况看,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全市集中换证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持证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摸清了执法人员底数,并对退休、调离执法岗位人员证件及时进行了收缴。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持证人员共1120人,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原因收缴旧证共148本。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各行政执法单位紧紧抓住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少数”和“重要多数”,健全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庆阳市市场监管局等执法单位坚持每周法律和业务学习,通过机关主要负责人主讲、各科室宣讲,以案说法、新旧执法文书对照演练,促进交流执法业务,分享办案经验,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市卫健委组织开展了法律专题培训12次,培训人次600余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都能够做到持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并主动出示,亮明身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庆阳市市场监管局等执法单位制定了执法工作现场检查操作规范、现场检查操作流程,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规范执法,确保执法行为规范。

 

  四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执法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及时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在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示各执法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及其服务指南、办理流程、申请资料清单、工作人员岗位公示牌及投诉电话等信息;能够将执法结果及时录入执法公示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执法单位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规定,建立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进行全程记录留痕可回溯。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配备了新型执法记录仪,其他执法单位正在逐步配备新型执法记录仪。实现了执法记录智能处理、执法信息共享和违法信息动态跟踪等执法信息化运用,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效率。

 

  六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执法单位均确定法制科室或相关科室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调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参与法制审核。部分执法单位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核作用,强化法制审核水平。切实保证了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合法行政,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是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加强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和经验的挖掘推广,引导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全面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探索创新非强制、人性化执法方式,不断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范围。严格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强化条线指导力度,自上而下推动清单制度落实见效。坚持免罚不免责,通过运用建议、指导、告诫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2021年至目前,市直执法单位办理柔性执法案件800多件。

 

  八是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执法领域,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备了执法人员,统一行使辖区相关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以部门名义实施执法。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制定了规范了行政执法制度,细化了工作程序,有序开展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