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更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聚焦“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庆阳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主动担当作为,高效执行涉企案件,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2022年6月24日,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持下,申请执行人中交某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某某南梁公司、华池某某文投公司自愿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一起执行标的为6688万元的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2021年12月7日,中交某局公司依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仲裁调解书,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甘肃某某南梁公司、华池某某文投公司标的额为6688万元的合同纠纷案。庆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及时部署、亲自调度执行局进行分析研判,成立执行专班,三级高级法官田崇印负责承办。
因该案执行标的较大,社会关注度高,若对项目建设用地予以执行,势必对项目正常建设造成影响,不利于景区建设和发展。田崇印多次联系约见申请人,反复与申请人、被执行人做调解沟通工作,双休日连续作战。终于促使在被执行人甘肃某某南梁公司向申请执行人中交某局公司支付800万元后,双方当事人对剩余款项的支付自愿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该案的和解执行,不仅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也为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提供了保障,实现了共赢的局面。
庆阳市中院新一届班子履职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建”支撑总体思路,自觉服务陇东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陕甘宁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做实做好服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重点工作,主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增进民生福祉,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