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法院: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庆阳是甘肃唯一的革命老区。在这片红色热土上,不仅诞生了南梁精神,还诞生了“马锡五审判方式”。
79年前,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庭长马锡五一改往日庄严肃穆的庭审模式,在华池县的田间地头审理了著名的封芝琴(“刘巧儿”艺术原型)婚姻纠纷案,被边区群众亲切地称作“马青天”。他实行的“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就地审判、不拘形式,群众参与、解决问题”的办案思路与工作方法,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进入新时代,庆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涵,弘扬和拓展其时代价值,通过建设智慧法院、设立“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优化“窑洞法庭”、建立巡回审判点等措施,让司法服务更贴近基层、更方便群众、更接地气、更为百姓称赞,让“马锡五审判方式”这株“东方之花”绽放出新的光彩。
一
2022年4月21日,华池县城壕镇文化广场,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审判吸引了众多来赶集的群众。当天,华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判定酒后无证驾驶的张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群众纷纷拍手叫好,并受到了教育,表示今后决不能酒驾或无证驾驶。庭审结束后,该案主审法官王保中依托“集市法庭”,就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相邻关系、房屋拆迁、合同纠纷、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
2022年4月13日,正宁县人民法院永和法庭在农家果园公开开庭审理了丁某某诉巩某某苹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因收购苹果资金困难,向原告借款12万元,因市场行情发生波动,被告经营亏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欠款,仍有33000元未偿还,原告遂诉至法院。为方便双方当事人,查清案件事实,永和法庭决定赴被告的果园开庭审理该案。经过起诉、答辩、质证、认证、辩论、调解和最后陈述程序,在严肃缜密的庭审后,法庭当庭宣判,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庆阳地势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山区交通不便。近年来,庆阳法院立足地域特点、人文特征和审判特色,不断优化“窑洞法庭”“集市法庭”“车载法庭”“田间法庭”“景区法庭”等特色法庭功能,推进司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对经济发展滞后、交通条件不便、群众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庆阳法院在乡镇集日巡回现场受理、调解审判案件,实行“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的“五就地”办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2022年5月27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在环县人民法院木钵人民法庭等8个人民法庭集中挂牌。据统计,近5年庆阳法院巡回审理案件2137件,现场调处纠纷1934件,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
“国民党反动法院所经常采用的审判方式是高高在上地坐大堂问案的方式;而我们所采用的审判方式,是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这是存放在华池县“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马锡五撰写的文稿(复制品)中的内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要从思想根源上解决好法院干警对群众的态度问题,改变‘坐堂办案’的司法理念。”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负责人李保国对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有着深刻的理解,他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中的群众路线契合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理念。
田崇印是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他和马锡五身处不同的年代,相同的是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体现司法实践的人民性,被群众称为“马锡五式好法官”。2017年,田崇印在办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庆阳分行与被执行人庆阳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先后5次前往环县、庆城县、华池县等地调查了解实情,利用查封、扣押、冻结、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并及时启动拍卖程序,将被执行人名下5辆汽车成功拍卖,执行到位现金19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化解了金融风险。
西峰区人民法院后官寨人民法庭副庭长提海峰19年来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慑人”的办案原则,始终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及时高效解决纠纷。在他与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后官寨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金天平奖”和“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奖”。
近年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实践活动,在全市法院开展“人人争做马锡五”“个个都是马锡五”创建活动。2022年5月12日,庆阳两级法院同时揭牌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将为民服务关口前移至群众身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加多元、更高层次的司法需求。
三
中国人民大学张希坡教授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中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贯彻司法民主。”
作为人民司法制度的源头活水,“马锡五审判方式”核心特色“调解”如今在司法实务中不断被强调。基层法院由于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现实,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实行“审调结合”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可以有效减少法院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2022年5月25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胡光远成功调解3起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地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将本案工作重心转移到调解方面,从化解矛盾出发,对各方进行调解,力争为各方争取到最大利益。作为本地小商户的被告对存在侵权事实始终予以认可,调解态度十分积极,但双方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主审法官在庭审完结后,多次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及侵权商家进行电话沟通,耐心给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各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庆阳金融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二期(商业)工程是庆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但因项目单位庆阳某泰置业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中建二局某公司发生纠纷,工程于2020年9月1日停工。2022年3月14日,施工单位将项目单位起诉至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要求支付工程款、利息、停工损失等共计5.4亿余元。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诉讼材料后,认为该案所涉纠纷事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主审法官民一庭庭长张责逆在审查案件基本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经分析研判,认为协调解决更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经多次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并在市政府有关部门主持下,从化解矛盾、推动项目复工复产出发,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4月26日,双方当事人就施工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涉施工合同继续履行。
四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网络的快速发展,法庭审判方式出现了多元变化,如何在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庆阳法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智慧时代的大背景下,继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并不是机械的套用,而是要进一步挖掘其精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高说道。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推进庆阳司法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建设庆阳“东数西算”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城市为契机,深化智慧智能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加快“马锡五审判方式”智慧化改造、数字赋能和应用创新,发挥现代科学技术融入“马锡五审判方式”激发形成的最大功用。
2021年4月13日,镇原县人民法院“云庭审”了一场相隔千里的离婚纠纷案。因被告远在深圳务工,白天无暇参与庭审,镇原县人民法院本着“方便群众诉讼”的司法为民理念,在晚间通过“云上法庭”手机微信小程序当场调解结案,让一段缘尽的婚姻在“云上”和平结束。2022年2月21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当事人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到庭的实际,通过“云间法庭”对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进行询问质证,当事人进入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参与询问质证并上传诉讼材料,整个过程有条不紊、沟通顺畅,在线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庆阳法院围绕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探索建立独具庆阳特色的“陇东粮仓贸易法庭”“果园法庭”“油气法庭”“煤炭法庭”“大数据基地法庭”等专业性强的特定类型案件审判团队,主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增进民生福祉。据了解,庆阳法院9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完成标准化改造升级,总面积较5年前增加75.58%;开通庆阳微法院,网上缴费、保全、鉴定、送达100%在线办理;近5年,全市网上立案5205件,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跨域立案523件,用科技手段打通了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从马锡五当年“三根板凳一张桌”的法庭,到如今的智慧化、科技化法庭,司法的形式在不断发生变化,但“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涵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的基本精神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情怀,在庆阳法院司法人员心中从未改变,且始终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