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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钻头精神”践初心——记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位海燕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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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平凉市崆峒区,熟悉位海燕的人,都说她是“钻头”。

   为什么呢?她经常说:“必须要有钻头的精神才能拿下艰巨的任务。”从事检察工作24年的位海燕,现任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是她长期以来坚持的理念。2011年,位海燕担任控告申诉科科长,她深知控告申诉工作面对的是群众,丝毫的马虎大意不仅损害的是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名誉,而且直接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群众的诉求,她时常感到棘手、焦虑,但她始终耐心听取,努力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待”。由她负责的控告申诉科两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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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21日,位海燕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18年6月,位海燕走上公诉科科长的岗位。公诉科工作量大,任务重,责任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纰漏、错案。她接手的第一个案子是李某某等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陕、甘、宁三省区,受害人达700余人,案值3000余万元。在此之前,此案引发了较大规模的群众上访事件。位海燕积极与侦查人员沟通,面对面、点对点地指出证据的缺失与补强,最终确定案值数额为6000余万元,并顺利提起公诉。提起位海燕,侦查人员竖起了大拇指:“以前不认识位科长,以为她只能搞控申,没想到她就是个钻头,管你是铁还是钢,只要找准方向、精确定位,定会锲而不舍、一钻到底!”

       2020年7月12日,位海燕和同事们一起讨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定性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之后,位海燕自告奋勇承办了孔某某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的案件。此案涉嫌犯罪37起,罪名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且跨省作案反响大、影响恶劣。面对任务重、人手少的窘况,位海燕一马当先,迅速组织检察官、书记员投入战斗,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定性关,提前介入侦查机关,提出76个需要补充的问题,明确了侦查方向。庭审中,位海燕有理有据,刚正不阿,完美展现了国家公诉人公平、公正、正义的形象。经审理判决,此案19名被告人罪名全部成立,充分彰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高压态势。24年来,位海燕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铮铮誓言,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检察官”“甘肃省三八红旗手”“甘肃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位海燕坚持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她说:“作为一名检察官始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妥善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