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凉市崆峒区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化解矛盾、司法为民”的目标,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建强援助体系,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建强“一张网格”
拓宽法律援助“广度”
崆峒区坚持将法律援助全面融入网格化管理,持续加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公共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安排38名专业律师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整合司法、法院、检察院、民政、群团等各方面力量,在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司法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271个,安排48名专职律师、11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着力构建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辐射、法律援助工作点为支撑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形成了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
全面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改造升级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开通了“法律援助”在线申请平台,打通了法律援助中心与站、点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了集咨询服务、网上受理、信息共享、律师指派、监督管理于一体的集成化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了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全覆盖。
拓宽“两个渠道”
增加法律援助“温度”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机制,简化便民服务程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可及性。
拓宽“认定”渠道。制定出台了崆峒区法律服务“便民利民”10项措施,把因为侵权赔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人身损害、家庭暴力等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同时,综合法律援助资源状况、公民法律援助需求等因素,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并建立“经济困难”人员数据库,对凡是列入数据库的人员,采取了“可不经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捷措施,使法律援助进一步惠及了更多群众。近年来,全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90件,受援人数累计达到11057人。
拓宽“受理”渠道。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公开服务事项清单、服务程序、服务内容、律师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规范服务窗口,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态度,使群众能够及时就近提出申请,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达到98%以上。严格落实“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工作原则,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降低申请成本,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确保了特殊群体诉求能够第一时间受援,做到了“应援尽援、可援尽援、一援到底”,着力打造了在全省叫得响的“崆峒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近年来,全区共办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568件,占办案数量的49%。
强化“三个保障”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坚持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服务范畴,在人员上优先配备,在经费上优先保障,在宣传上优先推介,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强化人员保障。选派57名政治可靠、业务过硬、操守良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援助服务一线,确保了法律援助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双过硬”。积极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全面加强法律援助人才库建设,调整充实了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建立了刑事案件专项法律援助律师库,安排专业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47名职业律师具体办理指派刑事案件,着力打造了一批擅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专业人才队伍。
强化经费保障。健全完善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并根据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充分利用“法律八进”活动和“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援惠民”等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讲授法律知识,回应法律咨询,指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全面加大法律援助线上宣传力度,“崆峒说法”公众号活跃度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县区微信影响力第一名。同时,建成了“崆峒区法治文化主题运动公园”,在8个宣传专栏中专门设置了法律援助专栏,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开展宣传,全面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创新“四项机制”
增强法律援助“厚度”
积极适应法律援助发展方向,跟进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服务方式,全区法律援助实现了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服务零距离。
创新律师轮流值班服务机制。根据全区专职律师从业能力和服务质量情况,将登记在册的职业律师科学编排并派驻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采取“值班制”的方式进行轮岗值班,确保了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
创新案件科学受理指派机制。建立了刑事案件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及时接受检察院、法院转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综合分析研判后第一时间指派给法律援助站值班律师,确保了申请人能够及时接受到援助服务。
创新案件质量监管评查机制。制定了《崆峒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和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措施,全方位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管。
创新法律援助提前介入机制。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所属法律援助站依法受理,积极引导各法律援助站点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拆迁安置、纠纷预警、矛盾化解等工作,依法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发挥了积极作用。(甘肃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