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路网管理工作基础,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崇信县公安局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充分依托“大安全”积极助推“路长制”改革,实行“大交通”不断优化“网格化”管理,以“全路实名、路长有责、路格集合”的模式,努力提升道路交通勤务管理科学化、扁平化、实战化水平,全面打造“路长制”升级版。
依托“大安全”积极助推“路长制”改革
紧密结合“平安崇信”建设,率先在辖区122条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构建了“总路长管全盘、一级路长管国省道、二级路长管县乡道(城区道路)、三级路长管村道”的管理架构,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路长制”体系。持续深化“交所合一”“交巡特合一”“警保合作”等警务运行机制,基层一线治安警、交警、特警、巡警,农村交管员、协管员、劝导员、治安户长、网格员等共同参与的“点、线、面”结合综合管理模式。
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总路长”,负责县级层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协调落实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定期巡检发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县公安、应急、交通、公路等部门负责人为“一级路长”,重点做好辖区1条国道、2条省道的监督管理,协调配合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一路四方”运行机制,强化对道路的日常维护和交通管理。
乡镇交管站长、派出所长、交警大队班子成员、特巡警大队班子成员、城市执法队队长、为“二级路长”,重点做好5条县道、6条乡道和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县乡道“路长”协调落实“管理在乡”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机制,指导农村“两站一室”和乡镇交警中队工作。城区“路长”组织落实“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勤务模式,重点加强早中晚出行高峰和学生上下学期间的指挥疏导工作,实现对城市道路的全方位管控。
村社交管室主任、协管员、网格员、治安户长、交警中队长任“三级路长”,重点做好全县108条村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协调落实“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指导协助农村23个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检查劝导和宣传教育工作,组建执法小分队严查农村道路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违法车辆“出不了村、上不了路”。
实行“大交通”不断优化“网格化”管理
在推行“路长制”的基础上,聚集辖区道路疏堵保畅工作需求,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联勤联动,落实“网格化”布警,“全覆盖”管控。
坚持“勤务跟着警情走、岗位随着问题设、路面就是主战场”的原则,量身定制“网格化”布警示意图,明确警力配备、网格设置、管控形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考核制度,建立了责权明晰、运作规范、反应迅速、指挥高效的“网格化”勤务机制。并按照“动态巡线为主、定点疏导为辅”的原则,开展以交通违法机动查处、路面拥堵迅速疏导、简易事故快速处理为重点的动态勤务。
结合网格内交通流量、重要场所分布、事故安全防控等实际情况,聚焦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辐射122条道路、79个行政村、410个合作社、64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8个煤矿、1个电厂、7个加油站,科学设置2个24小时勤务点、3个16小时勤务点、2个8小时勤务点、3个流动执法小分队和农村道路23个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按照“管理+服务”的原则,在开展隐患排查、查处交通违法、治理交通拥堵、快速处置事故、落实便民措施、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作为,全面推进。
为保障“路长制”工作落地生根,县道安委建立了日常督察、突击检查等机制,由总路长带队不定期对“路长制”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察,重点督察各级路长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隐患路段排查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形成督察通报,严格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立行立改。同时,充分运用考核杠杆,从路障处置效率、道路拥堵率、事故发生率、路面见警率等方面对“路长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以铁的纪律倒逼责任落实。
不断改进和升级交通管理“路长制”,是新时代、新形势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一项针对性举措,随着各项制度和措施的不断健全完善,道路交通领域的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平安崇信”建设必将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