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切实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为此,泾川县院采取三项措施,狠抓“三个规定”填报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该院通过召开党组会、全体职工会专题学习“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和张军检察长批示精神,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明确其涵盖的范围,深刻认识到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领会填报内容,明白“过问未必违规”,但“违规必须担责”“到期就要填写,填写必须属实”,形成“有问必填”的自觉,从内心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的“隔离墙”。
规范填报管理,完善台账制度。该院要求干警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及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该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努力做到应填尽填,如实填报,要求纪检组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院纪检组协调院检务督察部门,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深入科室进行提醒,对“零报告”的部门,找科室负责人谈话了解情况,共同寻找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月底对全院填报情况在干警大会进行通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