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掀“雷霆”执行之势,出动34名干警、6辆警车,赴庆阳市西峰区连续奋战3天2夜,将430辆次、7800吨煤炭强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甘肃某煤电公司,长达五年的积案顺利执结。
案情回顾
甘肃某煤电公司与庆阳市某煤炭公司、户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庆阳市某煤炭公司、户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甘肃某煤电公司于2017年2月向平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1月,平凉中院依法对诉讼保全财产即被执行人庆阳市某煤炭公司存放在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煤场的10000吨煤炭进行价格评估和网络拍卖,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甘肃某煤电公司申请以流拍价以物抵债。2017年12月,平凉中院作出执行裁定,将案涉煤炭作价4465086.87元,以物抵债交付甘肃某煤电公司抵偿欠款。经平凉中院多次督促,庆阳市某煤炭公司拒不履行交付义务。2018年5月,平凉中院启动强制交付执行程序,因案涉煤炭露天存放六年之久,各方当事人对保管费及看护人员工资等款项支付发生了争议,平凉中院裁定对该案暂缓执行。2020年9月,甘肃某煤电公司再次申请执行煤炭交付执行程序。经平凉中院多次协调,甘肃某煤电公司同意提存134万元用以支付保管费以及看护人员工资。
执行过程
平凉中院执行局经汇报院党组同意后,决定启动异地强制交付程序。本次强制执行涉及煤炭数量大、交付现场环境复杂、执行任务十分艰巨。平凉中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维进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执行方案并作动员部署。
1月14日下午13时,由平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荆仁奎带队,34名干警奔赴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街道煤场,司法警察第一时间拉好警戒线,于15日上午9时正式开展交付行动。执行法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耐心细致地给场地看管人员讲解法律规定,并为其如何维护权益提供了法律咨询。在长达38小时的强制交付过程中,参战干警协调运输车辆、监督装载称重、逐车记载登记、制作现场笔录,执行现场工作规范有序。直至16日晚上23时许,最后一台车装载完毕,共计交付7800吨煤炭,强制执行行动胜利收官。
典型意义
此次跨市执行为近年来平凉法院最大规模的强制执行行动,两级法院干警保持和发扬“雷霆”集中执行行动的工作力度和过硬作风,坚定必胜信念,克服种种困难,不怕疲劳、连续作战,依法依规圆满完成了强制执行任务,充分体现了平凉法院执行干警能打胜仗、敢打硬仗的铁军精神,依法突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执行实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