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文共25条,深入贯彻落实平凉市委、市政府和省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深化平安乡村建设、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护航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文明乡村建设、引领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等8个方面,明确了平凉法院助力乡村振兴的司法新举措。
《意见》强调,平凉全市法院要紧扣市委“3659”总体发展思路,扎实开展夯实“三个基本”奋力担当全市高质量发展新使命活动,增加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提高乡村司法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贡献法院力量。
《意见》指出,要主动服务平凉红牛、静宁苹果、文旅康养、设施蔬菜、中医中药、生态环保等九大产业链,各基层法院要围绕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苹果产业、煤电产业、生态旅游、现代农业等特色巡回法庭工作,真正让“小法庭”展现“大作为”。
《意见》要求,要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抓共建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惩危害农村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强化农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守护耕地红线;紧紧依靠党委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建强基层司法品牌,健全覆盖乡村的司法服务网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