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法律援助法》,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平凉市司法局三项举措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后,平凉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广泛发动法律资源和社会力量,走上街头、深入村居采取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海报和知识问答手册、制作宣传动漫、拍摄短视频、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法律援助法》,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力。并将《法律援助法》纳入“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持续推动落实,切实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创新服务供给。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在全市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绝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一免一减三优三快”工作制度(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简化程序,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对老年人提供“四优一上门”法律服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对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落实“四优服务”(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对特殊群体和特殊案件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事后补充材料、补办手续。在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进行法律援助“三知道”宣传,即群众知道遇到法律问题拨打“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知道法律援助服务是无偿免费的、知道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注重加强市县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和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及时高效服务群众。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先后优化调整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站128个,完善更新法律援助律师库16个,申请“1+1”法律志愿者2名,培训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人员33名,落实律师值班制度,月均派驻律师124人,接待群众2000人次以上。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服务宗旨,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效。1-3月份,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55次,印发宣传品30000余份,进行专题讲座培训15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7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