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按照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平凉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市公安局的全力配合下,4月20日,平凉市检察院和平凉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平凉市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自下而上实现了全覆盖。
据悉,自3月份以来,平凉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启动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安排部署,积极协调推进,及时研究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统一制发牌匾标识,统一制定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明确提出完成时限。两级院迅速行动,至目前,全市8个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正式启动运行。
日前,平凉市检察院与平凉市公安局会签印发了《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平凉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为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和检察监督精准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县(市、区)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向同级政法委积极汇报,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协调,持续细化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按照“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基本原则,崆峒区院、泾川县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已协同开展了4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案情研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侦查监督工作,协作配合质效初步显现,为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规范化、实质化运行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下一步,平凉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共享、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和办案数据信息共享保障机制,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高效运行,努力提升侦捕诉各环节办案质效,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为平安平凉、法治平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