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推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靓丽风景线。甘肃静宁法院雷大法庭设立苹果产业巡回法庭,积极回应当地农业农民司法需求,助力特色产业健康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看“苹果法庭”如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 “全国苹果规模栽培第一县”的产业发展?
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雷大法庭
司法链融入产业链 打造“苹果法庭”
案例点评:甘肃省静宁县为全国苹果规模栽培第一县,位于主产区的雷大法庭设立全省首个苹果产业巡回法庭,集中管辖专业审判,巡回审理到果园,诉源治理下沉到村,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苹果法庭”。
甘肃省静宁县农民果品收入占年收入的70%以上。静宁县法院在位于苹果主产区的雷大人民法庭设立全省首个苹果产业巡回法庭,年审理涉苹果产业案件600余件,切实解决一批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苹果法庭”。
把司法链融入产业链 司法服务专业化促产业发展
对内集中司法供给链。“苹果法庭”集中管辖涉及苹果种植、贮藏、营销、包装、物流等案件,从种苹果到果品深加工、从果园土地流转到专业合作社分红,为苹果产业全链条保驾护航。成立专业法官会议,统一涉苹果产业案件裁判尺度,为产业链发展壮大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对外延长司法服务链。建立“法企对接”机制,编制《苹果企业风险防范问答手册》《苹果产业绿色发展告知书》,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依法诚信经营。针对果农普遍关心的如“怎么签订苹果购销合同”“果商不给苹果款了咋办”等问题,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发送《苹果买卖合同样板》资料,广受果农欢迎和好评。
把巡回法庭搬到果园 巡回审理常态化促乡风文明
巡回审理是“苹果法庭”助推乡村振兴重要方式。一是在巡回审理中创设绿色通道。“苹果法庭”为农忙当事人设置“午间法庭”,为路途遥远当事人设置“车载法庭”,为在节假日回乡的农民工设置“假日法庭”;针对山区交通不便、老年群体难以使用智能手机的现实,“苹果法庭”工作人员坚持用两条腿跋涉、翻山越岭,到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家中提供立案、调解、法律咨询、案款发放等服务,确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二是在巡回审理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苹果法庭”背着国徽深入田间地头,一年当中巡回审判200余场次,将庭审变为乡亲们喜闻乐见的法治公开课,收到巡回审理一案、普法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果园开庭”成为苹果之乡亮丽司法风景线。
三是在巡回审理中依靠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当地涉苹果买卖案件,果农打官司时大多无书面合同等证据,“苹果法庭”没有简单地因证据不足而“一判了之”,法官主动走访果商、中介机构、种植大户等,采取“坐炕头、蹲地头”方式实地调研、实地取证,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群众向上向善、诚实守信。
把调解平台搭在村部 诉源治理实质化促乡村治理
一是提前介入,防矛盾变量。在各村设立法官工作室,及时化解“果商运输车辆被堵”“果农集体上访”“果品企业劳动争议”等一大批矛盾纠纷,切实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就地化解,遏纠纷增量。在乡镇设立涉苹果产业诉前调解中心,对标的额小、事实清楚的苹果买卖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暂缓立案、先行调解,一半以上涉苹果产业案件实现“案未立、事已了”。
三是多元调解,去案件存量。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苹果产业案件,引入行业协会与法庭联合调解;对其他类型案件,邀请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乡贤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个性化调解,70%以上诉讼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为乡村振兴深耕厚植和谐友善的法治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