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近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全市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特色巡回法庭的指导意见(试行)》,从提高政治站位、优化运行模式、明确职能定位、加强组织保障四个方面,为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全面推进特色巡回法庭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紧扣平凉市委“3659”发展思路
要求基层法院围绕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建设巡回法庭,集中审理辖区内涉及煤炭、红牛、苹果、设施蔬菜、中医中药、绿色建材、智能制造链、文旅康养、生态环保等九大产业链的案件以及涉及金融、劳动者维权、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案件,充分发挥专业化保障产业发展、常态化开展巡回审理、实质化推进诉源治理三大职能,为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意见》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强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将特色巡回法庭打造成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靓丽风景线。
《意见》提出,基层法院要立足“一院一品、各具特色”,结合本地实际创设个性化目标,形成院院有经验、有亮点、有品牌的争先创优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