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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声,不止回荡在法庭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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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的清晨,阳光透过树枝温暖而闲散地洒在乡间小道上,一辆警车在摇曳的麦穗间穿驰而过,驶向村庄,平凉市崇信县法院高庄法庭干警的又一次“巡回之旅”开始了……


  近日,平凉市崇信县法院高庄法庭的干警们走出法庭,来到了老百姓的身边,在柏树镇某村村部巡回审理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名誉权纠纷一案。

 

  据了解,两人系妯娌关系且相邻而居,2021年8月8日,被告在某微信群内通过语音的方式散布原告不满其儿媳及亲家的不实言论,原告发现后要求被告撤回删除,被告态度坚决,拒不删除,且毫无道歉之意。遂原告以被告恶意贬损其人格尊严,对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使其遭受精神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诉辩双方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围绕“亲情”展开调解,向双方阐述了“万事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同。

 

  “原来法院审理案子是这样的,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以后可不敢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随意评论他人,有可能会‘吃官司’呀!”这场家门口的审判让普法沉了下去、暖了起来。在办案解忧的同时,以群众视角和语言开展精准普法,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接触到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不知不觉间受到了法治的熏陶。让人民群众学习到信息化时代大背景下既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又要谨言慎行,切不可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解民之所忧,思民之所想。开展巡回审判,不仅发挥着便民利民、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积极作用,也合理照顾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加了司法公开的透明度,体现了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真正实现了打通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最大效果地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崇信县法院高庄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审判阵地作用,在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积极联动基层群众组织,融入乡村治理大格局,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进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落实,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彰显司法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