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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法院判处一起涉嫌袭警案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9-15 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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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袭警罪正式成为独立罪名。近日,白银区法院判处一起涉嫌袭警案。

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17日17时许,被告人雒某醉酒后在白银区金鱼公园北门附近因购买饮料未付款与商店老板发生争吵,白银分局巡警大队民警王某等人接到报警求助后对雒某依法进行盘问时,雒某推搡执勤民警,而后被带至公园路派出所进行审查。民警依法对雒某进行人身检查时,雒某撕咬民警许某胳膊,后民警许某、辅警王某将雒某带往讯问室时,雒某又撕咬辅警王某胳膊,致使许某、王某胳膊不同程度受伤。2021年6月24日,雒某经白银区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雒某醉酒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雒某犯袭警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支持并采纳。被告人雒某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均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自愿接受法律处罚。判决被告人雒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