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为保证此次执行行动公正、公开,积极邀请人大、政协、纪委、信访、检察、公安、司法和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见证监督执行,并在当地镇政府和村委会的配合下圆满执结了该起案件。
被执行人李某某因土地承包经营占据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土地13亩,张某某经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某于2020年种植季结束后向张某某返还涉案土地。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也不同意自行拆除土地上树木等附着物。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反复给李某某做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李某某到期仍拒不腾迁,法院遂决定开展强制腾退。
上午9时,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车辆、人员、取证、安保等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后随即赶赴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涉案土地的四至向执行法官进行了指认,执行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宣读了强制执行文书,并对被执行人李某某的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面对被执行人李某某及其家属的激烈态度,执行干警始终保持冷静、平稳的态度,一一答复了被执行人的疑问和顾虑。最终,执行局在多部门联合监督和配合下,依法顺利完成涉案土地的交付。
当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在法律文书上按下自己的红手印时,脸上洋溢起喜悦的笑容:“感谢平川法院执行局!让我重新拿回了自己的土地!”
“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法院人义不容辞的职责!”面对记者的采访,执行法官刘琢玉坚定说道。今年以来,执行局共执行各类案件71件,执行到位金额281万余元。
下一步,平川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担当,切实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白银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