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要求,白银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22年3月1日前,白银市各县区党委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政府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月28日,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3月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统筹做好白银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进行了安排,就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限、公开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于3月1日前全面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并于4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列入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内容,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落实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