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凝心聚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运行,5月31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尚某岗等4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这起案件是《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之后,景泰县法院审理的首例有组织犯罪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干部和市县法院、检察院干警旁听庭审。
2020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尚某岗、高某亮纠集陈某兵、何某发,为非法获取钱财,驾驶车辆在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地伪造交通事故进行“碰瓷”,被害人涉及甘肃、陕西、宁夏、山东、河北等十个省份的90余名大货车司机,涉案总价值318250元。该案中,四名被告人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利用外地半挂车司机不愿惹麻烦、恐惧和花钱了事的心理,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严重扰乱了陕甘宁等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了成员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景泰县法院始终坚持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手抓、两不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妥善解决防疫期间“提押难、出庭难”的问题,避免人员聚集产生感染风险,为保证案件庭审有序进行,研究制定了周密详细的庭审预案和安保方案。庭审前,审判员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及侦查人员出庭、证据展示、争议焦点等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确保庭审集中、有序、高效开展。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案件庭审同步进行互联网直播。
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合议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