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上热聊的美女,三番四次向你要钱,但一约见面就百般推辞?小心!你可能是碰上骗子了!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冒充女性、以恋爱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以来,被告人尹某某利用网络冒充女性以谈恋爱为名,添加被害人孙某某为微信好友,并编造其父母生病住院、投资pos机生意、投资呼吸机生意等虚假信息,骗取孙某某钱款共计人民币56000余元,尹某某将所得钱款用于网络赌博及个人挥霍。2021年12月尹某某被民警抓获。
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以被告人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网络有风险,交友须谨慎。近年来网络平台发展迅速,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交友软件诈骗被害人的行为大量出现,犯罪手段与犯罪套路也不断更新,如裸聊交友、贷款诈骗等。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通过社交软件与陌生人交往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不随意点开陌生链接,不随意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和正常社交不同,不法分子冒充女性身份,会千方百计不接听电话,拒绝视频聊天,最后想尽各种理由要钱。因此涉及资金往来时要格外警惕,避免陷入网络上交友恋爱的骗局,以防人财两空。